支聯會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宣判 三頭目判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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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右新聞訊 記者宗媛 已解散的反中亂港組織「支聯會」及其3名頭目李卓人、何俊仁和鄒幸彤被法庭裁定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罪成,案件9月11日上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判刑:「支聯會」被判罰款150萬港元,須3個月內繳清;李卓人被判囚7年,認罪的何俊仁被判囚5年2個月,鄒幸彤被判囚7年3個月。
按控方在求情當天透露,3人扣除另案服刑的日數計算,李卓人、鄒幸彤已分別還押1442天和1418天,曾獲准保釋約7個月的何俊仁已還押1301天。假設3人不獲獄中減刑,預計李卓人將於2029年9月出獄,何俊仁將於2028年4月出獄,鄒幸彤將於2030年1月出獄。
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總警司李桂華會見傳媒時表示,「支聯會」已於2021年10月由公司註冊處處長從公司登記內剔除,其資產正交由破產管理署處理;在沒收的220萬港元資產中,除要在3個月內繳出150萬港元罰款外,還要支付訴訟費等其他費用。他強調,判決彰顯特區政府維護國家安全的決心,在國家安全得到鞏固之後,香港經濟社會穩定發展,多項數據持續向好,大多數市民的言論自由及其他各項權利都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