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海域使用法12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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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右新聞訊 記者宗媛 8月24日,澳門特區第14/2026號法律《海域使用法》公佈,自2026年12月1日起生效,現行用海項目將依法平穩過渡。
該法律訂定了澳門特區海域使用的批准法律制度,明確批准用海的方式、申請程序、權限實體及處罰機制等,確保海域的合理、有效和可持續利用。法律規定,在使用海域、修改海域用途或利用計劃前須進行海域使用論證,以論證項目用海的必要性、合理性,以及與所適用法律及規劃文件的合規性,申請人須按要求向海事及水務局提交申請書及申請資料。
澳門海事及水務局已設立《海域使用法》網上專頁,供公眾及業界瞭解法律制度與政策實施,私人實體取得海域使用權的方式等資訊可在專頁查閲。為配合法律正式生效,該局還將陸續推出海域管理綜合資訊平台及海域使用資訊專頁,提供詳細申請指引及參考文件,並持續發佈海域使用權憑證資訊,提升海域管理的透明度與便民服務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