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正宇:加密資產申報框架明年在港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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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右新聞訊 首席記者張朝登 特區政府歡迎立法會11月4日通過《2026年稅務(修訂)(加密資產申報框架及經修訂的共同彙報標準)條例草案》,在香港實施經濟合作及發展組織制定的加密資產申報框架和共同彙報標準的最新修訂。
因應數字資產市場近年急速發展,經合組織2023年公佈加密資產申報框架,讓夥伴稅務管轄區每年自動交換與加密資產交易相關的稅務資料,並修訂共同彙報標準,以涵蓋數字財務產品並優化申報和盡職審查。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表示,實施自動交換稅務資料的最新國際標準,對維持香港作為國際金融和商業中心的聲譽至關重要;與最新國際標準接軌,可讓加密資產服務提供者、財務機構和數字資產用戶更有信心在港營運和作長期投資。
加密資產申報框架明年起在港實施,相關服務提供者屆時須收集框架下指明的資料,供稅務局自2028年起與夥伴稅務管轄區交換;經修訂的共同彙報標準也於2028年起實施,稅務局會於2029年起按新標準與合適夥伴自動交換財務賬戶資料。香港會按互惠原則,並在確保資料保密和安全的前提下進行資料交換。稅務局會發布相關指引,並已成立專責小組,為業界提供技術支援和解答查詢。香港自2018年起按經合組織制定的共同彙報標準,每年與夥伴稅務管轄區自動交換財務賬戶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