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購房貸款貼息政策10月1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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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9日,財政部會同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監管總局印發《關於實施居民購房貸款貼息政策的通知》,明確在全國範圍內實施居民購房貸款貼息政策,減輕新購買首套住房家庭的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息負擔,政策自今年10月1日起施行,實施期暫定1年。
聚焦首套剛需
通知對享受貼息支持的家庭設定了三項條件:一是使用新發放的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首套住房,不包括存量貸款置換,首套住房的認定按照現行政策執行,既包括新房也包括二手房;二是所購住房建築面積不超過120平方米;三是所購住房價格不超過150萬元。設置上述條件,主要是聚焦支持剛需羣體的基本購房需求,在全國範圍力求平衡。對於使用貸款購買保障性住房和使用公積金貸款購房的相關羣體,國家已有相關政策支持,此次不疊加享受政策支持。
貼息1個百分點
在貼息標準方面,可享受貼息的貸款規模最多100萬元,財政部門給予年化1個百分點的貼息,按照目前首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水平,相當於優惠了利率的三分之一,貼息期限最長5年。以一筆長期限的100萬元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測算,考慮到大多數房貸按月付息和還款、貸款餘額逐月減少,貼息政策最多可幫助借款人累計減少付息近5萬元。居民家庭享受的具體貼息金額,視貸款規模、期限、還款方式等情況而異。
資金足額保障
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監管總局有關負責人在答記者問時表示,中央財政實施居民購房貸款貼息政策,是住房領域保障和改善民生方式的一種探索,通過對房屋總價、房屋面積、貸款類別等作出界定,儘可能精準惠及目標羣體。政策實施期間,符合條件的居民家庭均可享受財政貼息支持,執行中資金總規模不設上限,預算已做充分安排,據實結算。(府右新聞記者宗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