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修訂草案二審稿擬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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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右新聞訊 記者艾平平 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修訂草案8月25日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二次審議。草案二審稿進一步壓實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保護銀行業消費者的職責,完善相關制度,並針對實踐中存在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從業人員挪用客户資金等違法行為專門予以規制。
草案二審稿增加規定,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負責統籌銀行業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建立健全銀行業消費者權益保護制度和消費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同時增加列舉銀行業金融機構及其從業人員不得實施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包括不得通過挪用資金等方式侵害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權益,不得強制捆綁、強制搭售產品或者服務,不得違反適當性管理規定向客户提供不符合其風險承受能力的產品,不得采取不正當手段催收等。
圍繞立法目的,草案二審稿在第一條中增加規定"提高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質效"。同時規定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根據機構類型、資產負債規模、風險水平、系統重要性等因素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實施分類分級監督管理。